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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身母亲三次盗窃超市!这位女检察官做出一个决定……|平安之星

天津政法 2023-02-19

有人说她很“刚”。面对刑事案卷,她抽丝剥茧,明晰事实;面对证据,她不怕辛苦,严审细查;面对庭审,她据理力争,毫不退让。


也有人说她很“柔”。面对当事人,她情同此心,换位思考;面对申诉人,她耐心接待,有问必答;面对辩护人,她专注倾听,积极沟通。


工作中的她刚柔并济,惩恶扬善。她知道,胸前的检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,只要这颗心在跳动,检徽就要永远闪光!她,就是西青区检察院检察官姚娅。


遇大案难案  敢打敢拼不言退

 

言语温柔、态度亲和,这是工作之外姚娅给人的印象。遇到难办的案件,姚娅一改平日温柔形象,展现刚强本质,冲锋在前,敢打敢拼,决不言退。


2019年,姚娅办理了一起诈骗案件。在该案中,于某某与女子金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,于某某指使金某某虚构可以低价购房的谎言,骗取多人钱款,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案。前期侦查阶段,为情迷惑的金某某未交代于某某的罪行,将所有责任归于自己。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态度嚣张、拒不认罪。



后来,金某某逐渐意识到自己付出感情,换来的却是于某某的无情利用,最终幡然醒悟,将于某某指使自己进行诈骗的过程全盘托出。


公安机关掌握于某某的犯罪线索后,以于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,认定诈骗金额高达500万元。


然而,由于整个案件中于某某一直隐藏在金某某身后指挥,绝大部分被害人并不认识于某某,导致该案认定于某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仅有金某某的指控,而于某某又拒不认罪,犯罪数额巨大、一供一证的单一证据情况为起诉于某某带来困难。



为了查清事实,姚娅辗转联系到已在服刑的金某某,对她进行了进一步讯问,又将公安机关调取的数本涉案人员银行转账流水案卷逐一对照核查。这些账目涉及多家银行,有近千页,时间跨度更是长达3年之久。


经仔细对比,她发现每次金某某在收到被害人转账后,均立即将钱款转向于某某账户,而于某某则利用这些钱款购买了豪车、基金,偿还房屋贷款等。


根据这一线索,姚娅迅速联系被害人,再次核对案件细节,终于取得了证据上的突破,顺藤摸瓜查清了于某某涉嫌诈骗罪的动机、手段、钱款去向等,以诈骗罪对于某某提起公诉。开庭审理时,面对翔实的证据,于某某哑口无言,当庭认罪。法院以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,并处罚金。



多年来,姚娅办理过很多复杂案件,面对新情况、新问题,她不断优化工作方法,总结工作经验。为了理清案件脉络和办案思路,她通过“个案图”“类案图”“诉判对比图”等,总结办案经验,形成了一套高效办案方法。

 


法与情交融  传递尊法向善正能量

 

“是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,也给了我们娘儿俩生活的希望……”去年10月,被相对不起诉的刘某对登门回访的姚娅连声道谢。



事情源于一起超市失窃案,犯罪嫌疑人刘某先后三次在超市窃取食物。去年8月,案件被移送西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,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正是姚娅。姚娅了解到,刘某是一名年近50岁的单身母亲,带着女儿一起生活。据刘某供述,偷这些食物是想给正在读初中的女儿改善生活。


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一位母亲铤而走险,仅仅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偷一些食物?为了弄清这些问题,姚娅决定到刘某家中了解情况。



刘某和女儿租住在一个老旧小区内,平时她从事家政保洁工作,收入来源并不固定,每月除去房租以及一些生活必要支出之外,所剩无几。


刘某的女儿学习成绩优异,平日里,刘某将生活费中的一大部分用来给女儿购买图书以及学习资料,母女二人生活十分拮据。


刘某想法设法满足孩子学习方面的需求,孩子喜欢看书,她便为孩子购买了大量书籍,可买了书,就没有钱给孩子买爱吃的东西……



虽然刘某实施盗窃事出有因,但毕竟触犯了法律,对刘某提起公诉有充分的法律依据。“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,如果‘一诉了之’,其未成年的孩子会面临无人照料的难题。哪怕最终判了缓刑,也会给这个原本就很脆弱的家庭带来沉重打击,让孩子产生极大的负罪感、自卑感,对孩子将来升学、就业带来不可逆转的影响。


姚娅在充分考虑案件情况,并听取辩护人意见的基础上,推进当事双方进行民事赔偿,使刘某取得了超市经营者的谅解,符合适用认罪认罚的条件。姚娅依法提出对刘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,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及检委会审议。



西青区检察院检委会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,综合考虑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最终对刘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在对刘某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,西青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、妇联、社区等单位,帮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,持续开展帮教,坚决防止其再犯。


多年的办案工作,让姚娅深深体会到,检察官办理的不仅是案件,更是别人的人生。近三年来,她累计对186人做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。在这些案件中,“一诉了之”固然于法有据,决定不起诉则需要检察官更多的担当。


针对这些案件的当事人,姚娅会定期跟踪回访,向他们讲解法律知识,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,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,为社会集聚尊法向善的正能量。

 


宣法讲法  春风化雨传播法治理念

 

“检察官,我是案件的被害人,我就想知道,明明对方把我打伤了,为什么不把他抓起来?”去年5月的一天,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朱某找到姚娅,他想知道,原本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为什么未被批准逮捕。


姚娅热情接待了朱某,耐心地讲解相关刑法知识。原来,在审查中姚娅发现,嫌疑人马某与被害人朱某为工友,案发当天,二人发生口角,朱某随手抱起一个近2米长的方钢朝马某抡去。马某情急之下拿起身边的木棍打向朱某,造成朱某头部轻伤。



在对案件证据进行分析后,姚娅初步判断这起故意伤害案可能涉及正当防卫。之后,她找到被害人朱某询问案件细节,又向多名在场证人进一步核实取证。


在对整个案件证据充分把握论证后,姚娅认为马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,因此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面对朱某的质疑,姚娅耐心释法,最终获得朱某认可。


“检察官,为什么要把罪名从寻衅滋事改为抢劫?”


“检察官,我们老两口种的果树上的果子被人偷了,为什么不能立案?”


“检察官,我是被害人,为什么要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?”


身为一名女检察官,姚娅在工作中总能展现出耐心细腻的一面。面对案件办理中的各种疑问,她细致解答,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,宣讲法律政策,努力使当事人做到理性对待,实现案结事了。



在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基础上,她还兼任法治辅导员、法治宣传员,坚持将法治思想理念带进校园,带到社区,送到田间地头……


从25岁开始,姚娅人生最美好时光都是在检察官的岗位上度过的,她用坚毅书写忠诚与担当,用力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“小案”,彰显检察大爱,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的平安幸福。

来源:天津政法报

记者:肖明舒

通讯员:臧萌

编辑:黄坤玥

审核:韩震

(图片由西青区检察院提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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